学生签证

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敦促所有计划赴美学习的学生或进行学术研究的交流访问学者于项目开始前三个月来馆面谈。赴美学习热度持续增长,申请签证的学生数量超过以往。

 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敦促所有计划赴美学习的学生或进行学术研究的交流访问学者于项目开始前三个月来馆面谈。赴美学习热度持续增长,申请签证的学生数量超过以往。学生签证和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审理时间可长达三个月。

 
    美国移民法为赴美留学人员提供了两种非移民签证类别。"F" 签证发放给赴美进行学术学习的留学生,而"M" 签证则发放给进行非学术或职业学习的留学生。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首先申请一所美国学校并被其接收。当您被接收后,学校会为您签发一份I-20或I-20M表格。您前来申请签证时必须出示该表格。
 
    申请赴美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自己有能力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进入美国并短暂停留的唯一目的是在已建立的学术机构完成学业。另外,申请人还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上学期间所需的生活费用。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04元人民币(自2008年7月24日起执行)。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56、DS-157和DS-158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须与您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信息。
 
    SEVIS费收据:大多数J F 和 M 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请在前来面谈时携带电子版收据或I-797收据原件。请点击查看如何支付SEVIS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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