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入学与注册

文章来源:北理工留学 作者:ling

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北京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

 

  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北京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书面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应在指定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学校将以三个月为观察期,作为对新生身体是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中的观察时限。观察期结束后对身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及观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学校可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体检复查及观察期间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如不宜在校学习,但经过治疗在一年内可达到招生体检标准者,暂不予注册,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规定期限内离校,否则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检达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可按新生入学对待,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如未达到入学体检标准或逾期未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学籍,并予以退回档案。

   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确认学籍。每学年第一学期须缴齐当年学费后方可注册。未经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校一切教学活动。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连续两周以上者,视为放弃学籍,由各学院报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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