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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去投资移民,对于众多技术人才和留学生来说,拿到美国的绿卡已经成了一个童话。根据考夫曼创业者基金会(Kauffman Foundation)今年4月份发布的一项针对中印两国“海归”人员的调查报告,越来越多的中国。
政策:
百万人抢夺10万名额
如果你在1970年代来到美国留学,毕业之后用不了几个月,就可以申请到绿卡;如果你在1980年代来到美国,哪怕你是非法移民,也可以根据1986年的移民特赦法令,获得永久居留;如果你在1990年代来到美国,最多等上三五年,也可以通过劳工纸获得绿卡。但是,如果你在2000年以后来到美国,且来自中国大陆或者印度,那么你通过职业移民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机会已经大不如前。
你需要像契约制下的奴隶一样辛勤耕作8到10年,中间不得转换工作或者在公司内调职,最终有可能获得一张绿卡,也有可能因为申请表上的一个小数点错误而前功尽弃。如果你根本就没有合法身份,是1100万非法移民中的一员,那你在美国几乎不会再有“重见天日”的机会,最终,等待你的将是残酷的移民监狱每年有40万以上的非法移民被戴上手铐和脚镣,押送上遣返的飞机。
事实上,以移民精神享誉世界的美国,已经逐渐成为全世界移民政策最为严苛的国家之一。即便是合法移民,最长的等待时间也会达到8至10年,甚至更长。到目前为止,超过百万的职业移民申请者在每年10多万个移民限额面前排队,而具体到每个国家,每年的配额只有9000多个无论国家大小。
时间冗长,无人关注
在职业移民排期出现有史以来等待最为漫长的现实面前,众多来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留学生开始选择回国发展。这一方面由于中国和印度经济腾飞带来的巨大机遇,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国和印度两国的技术移民面临着其它国家的移民所不必面对的漫长移民排期,而这一排期问题在非法移民这一压倒性焦点议题面前,几乎无人关注。
事实上,就连联邦移民局长也未必明白中国和印度的移民面临8到10年的移民排期问题,因为这一问题对大多数其它国家的移民申请者来说,并不存在。
在几个月前,移民与公民服务局局长梅亚卡斯(Alejandro Mayorkas)应新校大学(The New School)校长凯利(Bob Kerrey)的邀请,就移民问题在该校举行座谈。当有听众问梅亚卡斯对EB3类的移民排期有何感想时,不料梅亚卡斯却面露尴尬,不得不让人提醒一下“哪一类是EB3?”而对于为何一张绿卡通常要等上10年左右,梅亚卡斯却将绿卡和入籍混为一谈,表示申请者要居住满5年以后才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因此时间很长。
个案:
为了生活品质放弃绿卡
张先生去年本科毕业后去美国留学,看他的个人主页状态,小日子过得很滋润。“我家里经济条件本来就挺好的,所以其实在国内更有发展空间,家庭关系也都在国内,根本没有必要移民。出国也就是为了多增长见识,感受一下美国的文化。”
已经结婚的小李在上海的日子同样美滋滋的,不用像婚前一样担心移民会拆散了鸳鸯。小李丈夫的父亲是美国公民,爱子心切的他当然也就申请了儿子排期移民,这却让小李寝食难安:“男友的签证下来以后是不是马上就出国?他拿到签证后我们是否可以马上结婚?结婚以后他想申请我移民,可以吗?以配偶的要求申请,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这一系列问题的答案也让小李感到不安。男友拿到绿卡后大多数时间都要呆在美国,男友要经过5年的时间申请入籍考试,通过后才能申请小李去美国,并且如果以绿卡持有人的身份申请配偶去美国,等待期是非常长的,可能需要5-7年。繁琐的程序和漫长的等待时间让这对情侣望而怯步。经过仔细斟酌和思想斗争后,他俩决定放弃移民申请。现在,小李和丈夫都在张江高科技园区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生活有序安定。
官方调查
八成海归认可祖国创业环境
考夫曼创业者基金会(Kauffman Foundation)在今年4月份发布了一项针对中印两国“海归”人员的调查报吿。报吿引述中国教育部数据,在2009年,从海外回国的留学人员数量达到10万人,较前一年增长了56.2%;而在2010年,中国“海归”的数量达到了13.48万人,创下历史新高。
在所有接受调查的中国“海归”人员中,90%表示经济和个人发展机遇是他们回国的主要原因。在印度的“海归”中,也有60%的人表示经济机遇是他们选择回国的主要原因。
更为重要的是,81%的中国“海归”和72%的印度“海归”认为祖籍国的创业环境优于美国的创业环境,只有5%的中国“海归”和14%的印度“海归”认为美国的发展机遇好于中国或者印度。
背景介绍
是以就业为基础的签证。工作者进入美国即成为永久居民,工作者还可以把配偶及不满21岁的子女接来成为永久居民。签证可核发的申请者分为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三个小类,申请周期约为23-32个月。
EB3签证申请人的条件包括:
1、 须有一位美国的雇主为你提供工作,并愿意担保你,为你申请劳工许可证;
2、 须有合适的教育和工作经验为背景来从事为你提供的这份工作;
3、 没有合适的美国公民愿意或能够从事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