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官学教育在清末学制改革之前,基本上沿袭传统的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中央的国子监相当于大学性质,地方的府州县学具有中等教育性质,而城乡的社学、义学之类则是小学教育性质。
19世纪末20世纪初,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丘逢甲等人开风气之先,排除顽固守旧势力的干扰,成功引入西学(美式教育),创办新式学校,将平民教育纳入满清朝庭的视野。清政府迫于形势压力,不得不对教育革新网开一面,于1905年末颁布新学制,废除科举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式学堂,西学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新学制将学校分为“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和“大学堂”等几个等级,但“小学堂”和“中学堂”之间界定较模糊,直到宣统元年(1909年),地方科举考试停止以后,才得以明朗,并逐步分化为初中和高中。
高中的教学内容与其之前的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级阶段(初中)相比,具有更强的理论色彩。
高级中学
如果说小学与初中的教育的目标是授予学生在现代社会基本的生存能力,那么,高中的知识已经渗透了各个学科专业化与理论化的基础知识与研究方法。在认识论上,相对于小学与初中的经验倾向与主观感受,高中学段的学习要求学生在掌握了各科的基础理论后,运用这些系统的工具分析与解决相应领域稍具抽象性的问题。
学生掌握了普通高中教育所要求的知识水准,毕业考试合格之后,理论上可以直接投入社会工作。同时,由于高中教育提供了许多适合深造的理论工具,便于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所以高中毕业后升入大学也被认为是合理的深造途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考升入大学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