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国前
① 假如学生是委托学校安排住房,收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需要马上将下列材料提交到学校。
如果不提交,将会按照没有委托学校安排住房处理。
a.住房确保申请书
b.关于学生住房的誓约书
c.住房安排委托书
② 取得签证之后,请预约出国机票,机票定托之后,需要马上将本人所乘航班名称、出发时间、抵达日本的时间等通知给学校。
但是,出国的时候一定要在开课当月出行就可以(4月生请于4月份,10月生请于10月份),务必不要在开课之前的月份就出国。
③ 如果说需要学校去当地的机场迎接,请与学校联系,假如说没有迎接的委托,将会按照没有迎接的必要处理。
④ 即便不需要迎接,到达日本以后,最好也立即向学校报告,并且按照学校的指导去做。
2. 入国后
① 到学校之后,必须接受入学教育。
② 在接受入学教育前后,要参加日语能力的测试,以便分班。
③ 要到邮局去办理邮政存折。所以,请带印章(戳)来。
④ 办理租房手续(签订租房合同) 签订住房合同时,必须由入居者本人办理。 如果委托学校确保住房,校长将做租房时所必须的“连带担保人”。 租房合同达成之后,做好入居的准备。 租借的房屋,原则上只是住宅,生活上所必须的电灯、煤气炉、锅碗、炊具等,必须由本人筹办。
⑤ 住处定好之后,请到所属管辖的区役所(区政府或市政府,村公所等)办理“外国人登录”和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手续。
如果在入国两周之内,不办理“外国人登录”将被处罚。
3. 入国注意事项
① 入国和上课
入国之后,如果已开学,入国后的第二天则计算出勤率。因此,开学后如果不是因特别情况,或得到学校的许可而缺席之外,其它则按无故缺席计算。
例如:为探亲访友,在开课前来日后,不仅不通知学校,而在开课之后,也不来校报到,这样,耽误的日期,当然按无故缺席计算。如果出勤率达不到95%,在留期间的更新、升大学时的资格变更(从就学变为留学签证)将遭到拒绝。如果期间更新遭到拒绝,将不能继续在日本语学校学习日语,而必须回国。如果资格更新遭到拒绝,则意味着失去在留资格。如果失去在留资格,即使大学考试合格,也不允许居住在日本,必须回国。
入国后,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很多。因此,必须在短时间之内,有效的办理各种手续。所以,一旦入国,请立即和学校取得联系,并听从学校的指示。
② 入国时期
理想的入国时期通常在开学前3、4天。入国手续必须在平日办理。所以,即使是星期五入国,到达学校也将近5点,入国手续必须等到星期一才能办理。 本中心的在留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入国一年之后,在留期间满了。如果在开课的前一个月入国,有可能在学期还没有结束之前,签证则到期的情况。另外,为上大学,资格变更的手续,各大学不尽相同,有不到4月份不予受理的大学。也就是说,在留资格的变更有不能从就学签证变更为留学签证的危险。所以,即使很早取得了签证,也不要在开课前的月份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