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中小学的音乐课程

加拿大中小学的音乐课程可以分为四类:歌唱课、乐器课、乐理知识课、音乐作品欣赏课。

   加拿大中小学的音乐课程可以分为四类:歌唱课、乐器课、乐理知识课、音乐作品欣赏课。

  一、歌唱课

  在加拿大的中小学校音乐教育中,歌唱课是最重要的一门课程,该课程从小学一直贯穿到高中。根据不同的年级和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歌唱课划分成三个学习阶段。第一阶段,是对小学低年级(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开设的,课程内容主要是学唱简单的歌曲。第二阶段,课程内容逐渐增多,合唱和发声训练引入课堂教学中,学生涉猎声乐作品的范围扩大了。第三阶段,强调学生的演唱和表演能力,作品的演唱难度和复杂性都有所增加。

  除了通常的歌曲外,欧美古典多声部合唱作品(通常是两个或者三个声部)也是歌唱课重要内容。该课程有两个基本目的:一,培养学生对多声部合唱作品的鉴赏力和协作精神。大部分教师认为,这种多声部的合唱作品引入课堂不仅能够让孩子们从前人留下的艺术瑰宝中欣赏到合唱作品中所蕴藏的丰富的艺术内涵,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多声部合唱作品的演唱学习过程中培养了学生们在群体活动中的协作精神。二,训练学生的基本发声方法,培养学生在多声部合唱中控制声音的能力。合唱发声练习通常是以组群的训练方式为主,要求学生能够区分、掌握独唱与合唱发声的基本技巧。歌唱课的内容广泛,包括各个时期优秀的声乐作品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一些民间歌曲。

  二、器乐课

  器乐课包括简单的打击乐器和传统管弦乐器两大部分。打击乐器主要在小学低年级开设,以最常见的打击乐器(鼓、钹、木琴、沙锤、三角铁等)为主,主要以学习各种简单的节奏为目的。传统管弦乐器课从小学高年级到高中都开设,只是在不同的年级阶段掌握管弦乐器的技能技巧和演奏方法的侧重点不一样。器乐课是学生应用所学的知识、实践所学的技能技巧和培养学生协作能力的重要课程之一。教师在课堂上由浅入深、从简到繁地指导学生学习各种乐器的基本演奏技巧和演奏各个时期的经典作品,高中阶段该课程更偏重学生在演奏艺术方面的发展和理解作品风格能力的培养。

  器乐课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课程,也是发展学生综合音乐能力最有效的课程之一,学生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音乐体验。起初,器乐课只是在大学音乐专业的学生中开设,随着该课程教育功能的逐步扩大,音乐教育家们也将器乐演奏引进到中小学的音乐课程中,并付之于实践。多年来的教学实践证明,该课程在培养学生的综合音乐能力方面起了巨大作用。

  三、音乐理论课

  音乐理论课通常是为高中和初中高年级的学生开设的,主要是教授学生基本的音乐知识,包括音高、节奏、节拍、主题、乐句、旋律、速度、力度以及音乐创作能力。通过视唱练耳的训练,提高学生对各种音乐要素、音程、和弦的辨识能力,使学生进一步地了解各种音乐要素在作品中的功能和作用。培养学生的音乐创作能力是该课程的一个重要部分,教师在教学中通常采用两种方法:1、教师给出一个音乐动机,然后要求学生写出一段与动机相联系的音乐旋律来。2、完全由学生独立地创作一段音乐旋律。学生所创作的音乐可以是一首歌曲,也可以是一首器乐曲,这根据教师的要求来决定。在实际教学中,有的教师还通过培养学生发展乐句的方法来提高学生的创作能力,例如教师首先用钢琴弹出一个应句,然后要求学生根据该应句的旋律特点弹出相应的答句来,这样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们受益非浅。

  四、音乐作品欣赏课

  音乐作品欣赏课也是为高中和初中高年级的学生开设的。该课程的内容常常涉及到对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音乐作品的分析、评价和一些音乐理论知识。课堂上教师采取多种方法将学生引入音乐作品中,通过提问的方式让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对音乐作品中的各种要素的理解上。教师在课堂上通常问学生听到了什么而不是问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感受是什么。音乐欣赏的目的首先是让学生了解认识音乐作品中的各种要素,教会学生怎样去欣赏音乐,怎样听辨音乐作品中的各种要素,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能力,然后才是学生对作品的感受和反映。该课程要求学生在课堂上有相当程度的知识能力,才能够对作品作出分析、综合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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